TERMS OF USE

共享空間使用條款

MARUKI齋福 共享空間使用條款

第1條(目的與同意)

本條款規定使用者在使用「MARUKI齋福」(以下稱「本設施」)時應遵守的事項。使用者應詳細確認本條款內容,並在同意後進行申報。

第2條(使用契約的成立)

使用者透過申報表提交後,本設施確認內容並向使用者發送承諾通知(預約確認郵件等),即可確定預約,使用契約隨即成立。

第3條(使用時間與延長・違約金)

1. 使用時間為入室(準備・佈置)至退室(整理・完全撤離)為止的時間。

2. 當日延長僅在沒有後續預約的情況下允許。

3. 【無故延長】如超過結束時間仍未退室,或無故延長使用,將收取通常利用料金2倍的違約金。

第4條(取消政策)

預約確認後取消,將按以下方式收取取消費。

使用日期前7至2天:利用料金的20%

使用日期前1天:利用料金的50%

使用當日及無故取消:利用料金的100%

第5條(使用時遵守事項・禁止事項)

使用者不得進行以下行為。

1. 飲食・飲酒相關:本設施內允許飲食,但嚴禁帶入有強烈氣味的食品,以及過度飲酒或醉酒狀態使用而造成鄰近民眾困擾的行為。

2. 噪音・困擾行為:嚴禁進行大音量播放音樂、樂器演奏、大聲談話等造成鄰近住民困擾的行為。

3. 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的行為,以及帶入危險物品。

4. 與申報時的使用目的明顯不符的使用。

5. 將本設施使用權轉讓或轉租予第三方。

第6條(恢復原狀與垃圾處理)

1. 使用結束後,請務必將移動過的傢具・備品恢復至使用前的位置。

2. 產生的垃圾原則上全部由使用者自行帶回。禁止在本設施內留置垃圾。

第7條(設施管理・免責條款)

1. 防犯攝影機:本設施為了防犯及設施安全管理,在本設施內安裝防犯攝影機。敬請知悉。

2. 停車場:停車場內發生的盜竊、事故、糾紛等,本設施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
3. 損害賠償:若損毀・污損・遺失本設施備品、設備、建築物時,使用者應賠償相關損失(修理費用及營業補償等)。

4. 使用者間的糾紛、受傷、事故等,除本設施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外,本設施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
第8條(條款變更)

本設施可能不另行通知而變更本條款。變更後的條款自本設施網站發佈時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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